泄露IPO报价信息,影响新股询价秩序,交易所出手!

来源于:本站

发布日期:2026-03-08 21:15:02

近日,多家私募在参与IPO网下询价过程中,存在一些违规行为,被上交所出具了罚单。

其中,有一家私募未做好报价相关工作人员管理,在发行价格确定前向其他网下投资者泄露报价信息,导致当事人与其他投资者出现报价高度一致情况,对询价秩序造成一定影响。

“应当引以为戒,做好内部规范整改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本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,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流程,切实加强报价工作管理,做到报价行为独立、定价依据充分、决策流程完备,真正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定价能力。”交易所称。

向其他网下投资者泄露报价信息

被查的一家私募是广州一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该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。

一是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不到位、报价管理明显缺失。新股投研、定价决策等新股询价重要环节的制度建设不完备,询价等重要操作缺少复核记录,通讯设备未有效管控。未做好报价相关工作人员管理,在发行价格确定前向其他网下投资者泄露报价信息,导致当事人与其他投资者出现报价高度一致情况,对询价秩序造成一定影响。

二是内部研究不充分,决策流程不规范。公司内部研究报告不全面,估值分析部分缺少严谨完整的推导过程。最终定价逻辑推导过程缺失,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充分支持最终报价结果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第三条、第六条、第七条规定。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根据《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四条、第七十五条,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交易所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:对广州一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。

交易所表示,请该公司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,对照注册制首发股票询价相关规则及工作要求,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,积极落实整改工作,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整改报告。

通讯设备未有效管控

被交易所一同处罚的,还有另一家私募,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。该公司也存在一些违规行为。

一是内部制度不完备,内控执行不到位。询价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,关于开展内部合规检查及适当性自查、提交定价依据流程、建立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等制度建设存在缺失。询价等重要操作缺少复核记录,通讯设备未有效管控,询价相关业务培训记录未留痕,内控执行方面存在缺失。

二是内部研究不充分,决策流程不规范。公司内部研究报告不全面,估值分析部分缺少严谨完整的推导过程,报告审批流程缺失。最终定价逻辑推导过程缺失,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充分支持最终报价结果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第三条、第六条、第七条等规定。

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根据《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四条、第七十五条,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:对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。

“请你公司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,对照注册制首发证券询价相关规则及工作要求,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,积极落实整改工作,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整改报告”,上交所表示。

排版:王璐璐

校对:王锦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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泄露IPO报价信息,影响新股询价秩序,交易所出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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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多家私募在参与IPO网下询价过程中,存在一些违规行为,被上交所出具了罚单。

其中,有一家私募未做好报价相关工作人员管理,在发行价格确定前向其他网下投资者泄露报价信息,导致当事人与其他投资者出现报价高度一致情况,对询价秩序造成一定影响。

“应当引以为戒,做好内部规范整改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、本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,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流程,切实加强报价工作管理,做到报价行为独立、定价依据充分、决策流程完备,真正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定价能力。”交易所称。

向其他网下投资者泄露报价信息

被查的一家私募是广州一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该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。

一是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不到位、报价管理明显缺失。新股投研、定价决策等新股询价重要环节的制度建设不完备,询价等重要操作缺少复核记录,通讯设备未有效管控。未做好报价相关工作人员管理,在发行价格确定前向其他网下投资者泄露报价信息,导致当事人与其他投资者出现报价高度一致情况,对询价秩序造成一定影响。

二是内部研究不充分,决策流程不规范。公司内部研究报告不全面,估值分析部分缺少严谨完整的推导过程。最终定价逻辑推导过程缺失,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充分支持最终报价结果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第三条、第六条、第七条规定。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根据《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四条、第七十五条,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交易所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:对广州一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。

交易所表示,请该公司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,对照注册制首发股票询价相关规则及工作要求,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,积极落实整改工作,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整改报告。

通讯设备未有效管控

被交易所一同处罚的,还有另一家私募,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。该公司也存在一些违规行为。

一是内部制度不完备,内控执行不到位。询价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,关于开展内部合规检查及适当性自查、提交定价依据流程、建立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等制度建设存在缺失。询价等重要操作缺少复核记录,通讯设备未有效管控,询价相关业务培训记录未留痕,内控执行方面存在缺失。

二是内部研究不充分,决策流程不规范。公司内部研究报告不全面,估值分析部分缺少严谨完整的推导过程,报告审批流程缺失。最终定价逻辑推导过程缺失,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充分支持最终报价结果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第三条、第六条、第七条等规定。

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根据《实施细则》第七十四条、第七十五条,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——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:对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。

“请你公司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,对照注册制首发证券询价相关规则及工作要求,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,积极落实整改工作,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整改报告”,上交所表示。

排版:王璐璐

校对:王锦程